「會來阿拉斯加只有兩類人,尋找機會的人和逃避問題的人,最好當心第二種人,要當心的對象還不只是人,阿拉斯加變化莫測,前一刻還是睡美人,下一刻就變成拿著獵槍的潑婦,這裡有句俗諺,在阿拉斯加只能犯一次錯,第二次就會賠上小命。」
蕾妮原本有個幸福的家庭,直到她爸爸恩特受徵召去越南打仗,回來後完全變一個人,他陰晴不定,暴躁焦慮,有身心情緒問題的他不願承認也不願就醫,因此他每份工作都不長久,他們時常搬家,直到有一天恩特收到一封信,是他戰時的同袍遺贈給他在阿拉斯加一小塊地和一間房子。
那一天,恩特宣布他們要全家搬去阿拉斯加「重新開始」,蕾妮很久沒看過爸爸如此神采奕奕,即便蕾妮和媽媽都充滿疑慮,但他們仍然上路了。
「偏遠地帶的生活很苦,但一早自己釣起鮭魚,搭配親手用鮮奶油搗出的黃油,那種滋味什麼都比不上,在這裡,沒有人會告訴你該做什麼或怎麼做,我們每個人都靠自己找出生存之道,只要夠強悍,這裡就是人間天堂。」
「在阿拉斯加,重點並非你來的時候是怎樣的人,而是以後會變成怎樣的人,兩位小姐,你們身在荒野之中,不是虛構也不是童話而是現實,嚴酷的現實。冬天很快就會來臨,相信我,絕對和你以前體驗過的冬天很不一樣,又快又狠,你們要學習如何生存,所以必須學會開槍獵殺,這樣才能餵飽自己、保護自己,在這裡,你們不再位於食物鏈頂端。」
蕾妮的媽媽珂拉在十六歲時不顧父母反對與恩特私奔,生下蕾妮,原本的珂拉美麗夢幻,她認為只要相愛就可以克服各種困難,直到恩特從戰場回來開始控制不住情緒家暴,珂拉一再地原諒他,說服自己只是因為彼此太相愛才會導致恩特的情緒失控,珂拉病態地幻想恩特會轉好,很不幸的是,阿拉斯加漫長的冬天,彷彿沒有盡頭的永夜使恩特的狀況加速惡化,變得更暴力、反社會。
「他們被困住了,自然環境和財務匱乏讓他們無法脫身,但最大的枷鎖是這份病態扭曲的愛,將她的爸媽緊緊綁在一起,媽媽決不會離開爸爸,即便她鼓起勇氣打包上車離開,最後還是會回來,永遠會回來,因為她愛他,可能是因為需要他,也可能是因為怕他,誰能真正知道?」
他們的鄰居,善良正義的馬芝,曾經是一名檢察官,直到她妹妹遭丈夫家暴打死,讓她對法律保護受暴婦女的不足感到心寒而決定拋下一切來到阿拉斯加,馬芝看出珂拉被家暴,過程和心態與自己妹妹如出一轍(相信丈夫會變好,害怕反抗丈夫),馬芝決心這次不再重蹈覆轍,一定要把珂拉和蕾妮救出來。
以前很喜歡看TLC的一個節目《阿拉斯加置產家》,一直很嚮往每天窗外就是湖光水色的風景,還有遺世獨立的生活,這本書大量描寫了阿拉斯加的種種,夏季有多美好,冬季就有多反撲。其實故事過程讓我很不耐,很受不了受暴又不離開的病態偏執,珂拉病態的對恩特不離不棄,蕾妮則病態的放棄上大學,放棄離開暴力的機會,不過我覺得後續的發展蠻有新意的,延伸推薦作者的其他作品像《冬日花園》、《夜鶯》,都有家庭關係的羈絆,也都有戰爭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