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蕩的社會,托馬斯在六次的巧合中遇上了特麗莎。他對特麗莎的愛,不同於對別的女人,但是也不足以令他忘卻別人懷裡的氣息。他是愛她的,放棄好機會只為了追隨她,去有她的國度。他因為發表一篇文章,被迫從一位外科醫生變成一位洗玻璃的工人。如果沒有跟著她一起回國,這種事情還會發生嗎;如果沒有表達自己內心想法,現在或許還是個醫生吧?所有事情就非如此不可嗎?
當你以為是在看一本渣男愛情小說,其實是本文字很美麗的哲學書。(值得二刷!)對特麗莎來說,她對托馬斯的愛是重的;對托馬斯而言,在靈與欲之間,他對特麗莎又是輕是重?托馬斯的情人薩賓娜,把一切都看得很輕,但又似是飄渺虛無。在你的生命里什麼是重什麼是輕?壓在身上的是重擔還是不能承受之輕?
書摘:
🔹「人永遠都無法得知自己該去企求什麼,因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既不能拿生命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來世改正什麼。」
🔸「相同的東西每次都引來一個不同的意義,但這個意義與過去所有的意義反響同鳴。每一次新的經驗都會回蕩著更豐富的和聲。」
🔹「我們所追求的終點總是罩著一層薄紗。一個想要結婚的姑娘,心裡渴望的是一個完全陌生的東西。一個追求榮光的年輕人,根本也不知道榮光為何物。給我們行為舉止提供意義的究竟是什麼,我們對此始終全然不知。」
🔸「她奧悔自己那麼沒有耐性。如果相處久一點,說不定他們會開始漸漸理解對方所說的話。他們的詞彙會像非常害羞的戀人那般,靦腆地、慢慢地互相靠近,他們各自的音樂會開始融入對方的音樂之中。可是一切都太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