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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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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為什麼對死者無法一視同仁,他們維護的到底是人權,還是生存權?
唐英伸事件的確可以說是時代的悲劇,若換作是現在,考量情理法的判決之下,或許能夠換取死刑之外的判決,給予重新出發的機會。 可是,這是基於湯英伸的人權被侵犯之下的自我防衛,而不是每個剝奪他人人權的殺人犯都值得被原諒。 廢死老是以人權作為維護死刑犯的藉口,那麼被死刑犯剝奪的被害者人權,為什麼會因為人已死,就直接被放棄掉了呢?死人也有人權不是嗎?為何廢死不保護死者的人權呢? 廢死的確曾經救援過冤獄,這方面不得不說是有意義的,但是並不是所有死刑犯都值得廢死,無緣無故侵犯並剝奪他人人權,就應該受到相等的懲罰,要不你保護的只是生存權,亦非人權。 情理法應該用於曾經受到人權侵犯下的反擊,像是湯英伸這類的例外,而非無故侵犯他人權利的犯罪者。
八尺門的辯護人
八尺門的辯護人
唐福睿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