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畢希納獎Max Frisch 曾提出一個著名提問:「你正愛著某個人嗎?如果是,你有什麼依據呢?」
在許多人心中,最佳解答是美國作家 Jonathan Franzen 的答覆:「是我的心告訴我的,而且我的自我中心標準降低也是可靠的證明。」
我們有很多理由可以試圖說明我們對一個人的喜愛,但是愛有時是蠻不講理的,所以能夠證明的只有心之所嚮。
因為愛情,我們放棄了以「我為中心」的自戀,試圖理解、從他人角度去重新認識這個世界,審視自己,乃至於有更大的願景,為了對方與自己成為更好的人,也願意承擔風險,去擁抱未知。
我們總以為,不順遂的親密關係,是因為沒遇到對的人。然而,有可能自己就不是那『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