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本書中,不僅用法條清楚交代每個被告所犯下的罪刑,更代入事件的背景故事,用人本的角度去闡述為何這些人犯下這些罪刑。她的職責是判決適當的罪責刑期,而不是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所以首先她必須確保陪審團知道案件的每個眉眉角角。
加害者為何犯罪,是否有精神疾病可以解釋?是否被害者長期施以壓迫導致?是否意外加上意外造就出死亡?總總因素導致被告站上法庭接受審判。
作者寫下犯罪本身的性質,也提供不同的判決結果讓讀者知道,殺人是蓄意或過失?刑責不會相同。加害者的動機也許值得納入考量而改變最終判決;當一個人精神健康嚴重被扭曲,他不會被直接送上刑場。
她也一步步帶領讀者經歷整個出庭的過程,出示證據、詰問雙方證人、陪審團下定論等等非常清楚的細節。
但這些都不是吸引我的主因。作者在每個案件之中都提到犯案緣由。想要悶死孩子的母親,是長期性剝削的受害者;手刃髮妻的丈夫,從軍旅生涯中回來,卻已無法使腦袋正常運作;槍殺搶劫犯丈夫的妻子,早已無法忍受生活在威脅中。
六個案件的最後也加上了作者自己的思辨,總結來說:社會造就了犯罪者。
家庭與學校無法提供孩童所需,所以他們加入幫派;士兵在戰場為國家賣命,見證太多不正常的事情,所以他也變得不正常。一位惡名昭彰的搶劫犯,總是成功逃亡無事一身輕的回到家中,除了財富,還給妻子傷痕,所以她決定造福社會。
許多的犯罪,都是從不正常運作的社會衍生的,但這些"苦衷"並無法讓被告們脫罪(當然還是有些例外,陪審團的決策有時會以人情面占上風)。
英國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加重刑責並沒有抑制其發生,法律始終都是懲罰大於預防,但威嚇沒有用,人們需要的是在犯罪之前的關注。社會可以在一個人走向法院之前,就提供協助,才能真正減少悲劇發生。
這本書推薦給不想讀硬生生的案例法條,而以更柔性的角度看待犯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