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小說敘事角度是我看過最厲害的之一!! 就是一種毛姆你怎麼能想到這樣寫的respect ,太太喜歡他選的視角了。
敘事者原本是證券經紀人Strickland 妻子文藝沙龍的客人,與Strickland 不熟到連朋友都稱不上,整個故事從敘事者倒敘、與主角往來過程、從他人口中未能證實真實性的轉述、到敘事者內心OS融合一氣呵成。我們看得見Strickland 的外顯行為及周遭人對他的評價,但永遠無法得知他內心深處是否完全如表現的一樣,對理想以外事物不屑一顧。
另外,除了主角,其他配角如為他掏心掏肺熱臉貼冷屁股的畫家朋友、畫家朋友的老婆(與主角私奔)、Strickland 拋下的原配都是讓人想好好了解的角色,超級適合寫retelling 小說。
書最後讓人頭上留下大(牡蠣)問號,眾人吵到炸鍋的結尾:「《聖經》上的另一句話也到了我的唇邊,但是我卻控制著自己,沒有說出來,因為我知道牧師不喜歡俗人侵犯他們的領域,他們認為這是有瀆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爾教區做了二十七年牧師,遇到這種機會就會說:魔鬼要幹壞事總可以引證《聖經》。他一直忘不了一個先令就可以買十三隻大牡蠣的日子。」
一本小說很易讀不等於很容易解讀XD
讀完再看中文版譯者李繼宏的導讀,清楚許多。(聖經讀得非常不熟的朋友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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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作者對於理想與現實的選擇並未強烈評斷對錯,如果他意在批判大家都只看見眼前的六便士,忽略月亮之存在,那也太俗氣了。這個故事更像是一種回應,還有方方面面的糾結反思。
從這本書中看見什麼,亦是反映出讀者心中原本確信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