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28日,我,從此不再是我。那是我從光明世界被永遠放逐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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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震驚全日本的連續兒童殺傷事件(又稱「酒鬼薔薇聖斗事件」),年僅14歲的少年A(東真一郎)犯下兩起驚悚罪行後2個月被捕,因是未成年犯,進入少年院,書中從他本人的第一視角,描寫他「透明」的童年、外婆的死、詳細的犯案過程、少年院生活及重新進入社會的完整過程,更多的是他的內心世界,他的想法,他的感覺。揹著罪孽活著的他,在33歲時出版這本書,引發各界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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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健全平凡家庭裡,卻有著透明人般的身軀與心靈,因外婆的死徹底扭曲了他的價值觀,將性與罪惡感結合,但因為又承受不起在小動物與孩童清澈的眼中那個汙穢的自己,藉由殺動物、殺人來「消滅」自己,不過卻又會因此得到快感,他的青少年時期就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中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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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看了
#病態人格心理學,書中提到的書名和犯人殺貓的簡要過程,覺得很有興趣就直接下單(這本書是🔞🈲),沒想到真的愛不釋手😍文筆超級好,超級優美🥹要是他一開始就能把所有的幻想都寫下來,寫下來就好,而非具象化,就不會造成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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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網路都查得到,但因是第一視角,就相信作者說的都是真的吧,這是我看過離真實情況最近的一本書,記載內心的種種矛盾與痛苦,包括鉅細靡遺的過程和看見一個青少年脆弱的心靈,都讓我大開眼界和心疼不已。對,是心疼,他渴望被批評、責罵、羞辱、否定與攻擊來證明自己的存在,但身邊的人卻一再的包容、接納、愛他(但不代表可以容忍他所破壞的一切,他同時毀了自己和無數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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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心裡的感慨真的滿滿滿到不行🤕似乎這一切不管基因、家庭、學校和社會上的教育做得再完善,都是無可避免的。就是必須經歷過這些,加害人與社會才能真正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但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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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後半段可以用很多角度解讀,看起來很自大傲慢的懺悔,同時也是為了解掉自己的透明性,重新融入社會的努力。他出社會後時常從別人身上看見自己的過去,家人朋友師長和受害者的臉孔,一次次地射入瞳孔,進入視網膜,貫穿大腦。「揹著罪孽痛苦的活著」,就是他餘生必須「贖的罪」,雖然他犯下的罪永遠也贖不了。受害者家屬在得知他從少年院出院後這麼說:「如果他真的覺得最是可以贖的,那就未免也太傲慢了,只是不負責任的狡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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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上扮演另一個人,遮掩度日,有好幾次我都在受不了罪惡感的情況下,衝動得想跟前輩、後輩還有老闆坦白自己的過去。自己是個披著人皮混進社會裡的禽獸。就算外表看起來我生活過得再怎麼普通,我還是不能跟別人生活在一樣的地方。自從我強烈意識到這無從改變的現實後,我就把自己逼進了自身的殼裡。撐不下去了。我直覺自己再繼續待下去的話,一定會壞掉。2012年冬天,我向待了3年3個月的公司提出了辭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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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與惡的距離,是如此之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