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覺得憤怒的...
1、預防犯罪不是女性要各自解決的問題,解決厭女犯罪,是國家的責任。
2、是男性就放過、只選擇女性殺害的行為,怎麼能稱為非預謀犯罪呢!
3、受害者的行為是否符合常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發生了受害事實。
4、每個人接受痛苦的速度不一樣,就算當下沒事,說不定明天就會變得很糟糕
🟧 一點感想
N號房這件事情已經不侷限於書本跟紀錄片的討論了
在論壇上其實都能看到相關討論,看完就是噁心跟憤怒
不管是N號房的加害者,還是論壇上嘲笑受害者的人渣
其中八成是二十幾歲年輕人。他們同時也是別人的哥哥,父親,老公,兒子。
為什麼這些人可以這麼理所當然的把女性外流當作娛樂的方式呢?
為什麼他們可以對受害者說:哈哈哈,誰叫你要這麼不小心。誰叫你要相信別人
為什麼他們可以無恥的說:看外流是不犯法的喔,外流才犯法
看完這本書跟網路只有深深的恐懼,無法想象這些人,其實就存在我們生活周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