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前世嗎?
如果前世執念一個人,今生是否就會記起來呢?
如果真的愛一個人,是不是就能跨過輪迴,跨過前世,今生也能相遇,也能相愛呢?
真的想見一個人,能跨遇三生依然記得嗎?
上述的問題,這本事都有給出解答。
故事的凄美實在很感人,但我認為,一生,就這一輩子。
月有陰晴圓缺
此事古難全
但願人長久
千里共嬋娟
這才是最合理,前世的事,可能有人會記得,但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沒有,就算只有你一個記得,但對方也不一定會記得。
十多歲談戀愛是單純
二十多歲談戀愛是因為愛
三十多歲談戀愛是求理解與穩定
未來,會被很多事情影響,工作上,社交上
你會被生活壓迫得無法動彈
你開始想得到放鬆,想讓自己開心
沒伴侶的時候,是自由,能做任何事情
有伴侶的時候,你不能只想著自己,已經從一個人變成兩個人的事情
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遷就,互相體諒
不能只在意自己的未來,而是兩個人的未來
如你被生活壓迫,你應該很懂那感受,請不要讓你的伴侶被生活壓迫的同時,也被你壓迫
每個人所相遇的順序是不能決定,有可能你到死的前一刻才會碰見那個人,有可能是你結婚後才碰見那個人
我們無法選擇,無法扭轉未來
事情已定,你已經做出選擇,沒法改變
你是敗給時間,敗給你自己
沒人強迫你選擇,而是你耐受不住,甘願還不錯,就已經選擇了
所以請珍惜你還能抉擇的時候,還沒需要做出選擇的時候,還沒決定,還沒選擇,事情還沒定,一切皆有可能
不要敗給時間,不要敗給耐性,不要敗給自己
自己人生的選擇權在自己手中,請三思,請細想,還沒太晚,還沒後悔,好好選擇自己的人生
活在當下,珍惜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