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李莫有點誇張,不過可以理解,長大後應該可以知道小時候舞台的黑暗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和自己是沒有關係的,高中那件事,也是社團社長他們弄的活動,她說不上是受害人,但也不會是加害人,只能說她很倒楣被牽扯到這件事,而朋友自殺的行為太偏激,導致讓她有心理陰影。
然後愛上大叔,嗯……就道德價值觀來看,不太可以被接受,不過真的愛上也沒辦法,只是她應該知道這是一段沒有結果的愛情,應該早早阻止自己淪陷,守好自己的心,不要放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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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這種沒有結果的結局,李莫和大叔到底有沒有交往,還是只是個可以牽手擁抱的好朋友呢。
要嘛就確定關係,這種不清不楚的關係我不喜歡。不過我覺得,結尾算是兩個人在一起了吧,只是沒有開口說出來,順其自然的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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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大綱:(有雷)
女主角李莫(卡門藝名:天空),和男主角(逸光)在大學相遇,兩人接觸後開始交往,沒有經歷過甚麼大風大浪,莫莫原本不敢把自己以前發生過的事情和逸光說,逸光因為熱愛音樂,加入吉他社,同時以加入卡門為目標,邀請莫莫和他共同加入卡門,但那時莫莫因為自身緣故不敢踏入舞台唱歌,只因逸光的邀請,想和逸光繼續相處,才想加入卡門。
後來在莫莫想要跟他坦白前夕,逸光出車禍去世,她為了要實現逸光的願望,找到小白想加入卡門,但被小白拒絕,因爲她不是自己想唱歌,而是為了別人唱歌,她升起想戰勝心魔的打算,劇情開始帶到李莫小時候。
李莫小時參加一場歌唱比賽,參賽人員中有個姊姊告訴他,因為家庭因素,若是沒有得到冠軍,父母就會離婚搬走,莫莫想讓姊姊贏得比賽,跟姊姊講好會讓她贏得比賽,故意在比賽中失誤,結果節目撥出時,把她他失誤的地方剪掉,姊姊也沒有獲得冠軍,姊姊很難過也很生氣,莫莫被迫看到節目組的黑暗,以及姊姊對她的失望,她變得不想再唱歌,不願再拿起麥克風。
求學階段因為李莫長得算是豔麗,所以班上同學不喜歡她,一直被排擠,導致她武裝自己,以冷漠的態度面對他人。等到高中,因為社團的緣故認識一個朋友,和她傾訴了小時候遇到的事情,她認為不是李莫的錯,而是主辦方和家長的問題,進而和李莫成為朋友,也拉她進入吉他社。
朋友喜歡社長,雖然社長偽裝成同性戀,在期末成果發表時,朋友喜歡和社長共同表演,社長彈吉他朋友唱歌,練習時社長有遇到李莫,發現她的歌聲很好聽,進而愛上她,在學期末時,他讓朋友不要上台,讓李莫被頂替上去,接著在表演結束後向李莫告白,李莫發現真相後,連忙去找朋友,朋友覺得李莫背叛她,拿刀劃破自己的喉嚨,自殺未遂,無法再唱歌,讓李莫擔上一個殺害朋友的罪名。
直到大學時,李莫不敢再唱歌,在她將被逸光拯救時,他卻出車禍死亡,腦袋混亂時,社團學長又向她告白,她不想接受學長,便告訴他,不會喜歡上關於逸光的任何人。
之前大叔(逸光爸爸)曾經去李莫打工的店裡買蛋糕,於是李莫便對他有印象,之後她找去大叔家裡,關懷大叔並從中得到救贖,兩人互相取暖慰藉,李莫想代替逸光好好照顧大叔,並陪他走出喪子之痛,接著李莫也踏入卡門開始她的表演。
看到大叔一直悶悶不樂,她就幫大叔報名了陶藝班,只是在那大叔認識陶藝老闆的女兒,兩個人相談甚歡,李莫頓時覺得她和大叔不適合,她之前和大叔的兒子交往,而且兩人年紀幾乎差了兩倍。
後來掙扎許久,在卡門表演時遇到變態,學長也跑來阻攔,私下找大叔讓他不要再跟李莫見面。
李莫終於和大叔坦白一切,大叔也接受了她,不過兩人沒有確認關係,只是會一起出門、吃飯、看電影,做著跟情侶一樣的行為,不過作者沒有寫明到底兩人有沒有確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