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時光
#建築的元素
#建築美術設計
我們說感知的現象:視覺、嗅覺、聽覺、觸覺、動覺,擁有感知體驗的我們來說,這就是構築我們日常的一切美好,而感知不會單獨出現運作,建築與生活也是密不可分的環節,隨著歲月流逝快速變遷,所處的環境也每天不斷新異,城市裡車水馬龍、一棟比一棟又高大的大樓不斷冒出來,到底是建築物給於城市象徵還是城市賦予建築物?從建築的「形式」到「場所」,去重新認識我們再熟悉不過的生活日常,體驗美好的一刻。
一直以來就喜歡體悟生活,隨年齡增長對一些社會議題、題材都更加有興趣,希望藉此能透過不同視野去認識人生,從日常去認識自我是最快速的,《建築的元素》書中提到:城市和紀念物其實都是一種建築紋理與物件,在歐洲的古老城市裡,所謂的「物件意涵」(object connotstion)是保留給公共相關的營造物ex.市政廳、教堂、城門…等等,而剩餘的建築物則是構成都市的「紋理」(fabric),唯有當我們靠近之後,才能看出不管是高貴或是尋常的身分。城市因此制定出一套社會價值和權力的層級關係。透過《建築的元素》一書,可以簡單清晰瞭解一些建築美學、社會學、人文知識,「建築」真的充滿智慧、神奇!
在二十世紀都市化的狀況下,建築物件呈現倍數成長、忽略了紋理,建築物的社會價值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如果城市跟建築要取一個平衡應該就是需要,都市專案就是一個很重要的核心課題,因此一個房子區分為紋理或是物件時,比須相對的基地和功能需求考慮進去檢視,而大多是則是由紋理勝出居多,因為物件或紀念品的唯一價值,是來自於它們的罕見及對社群的意義!紋理vs.物件讓我想到地瓜島嶼的大大小小的都更開發案、有時其實單純事物都被累加了複雜化,「建築」也不再是單純的「建築」。
《建築的元素》一書拆為概要拆10章節,有詳細的建築專有詞、圖片輔助解說,非常簡單清晰閱讀理解,也透過一種新思維去反轉觀看這社會現象,以建築的「空間」space來說,亞里斯多德把空間定義為事物的容器;如同《莊子-天下》篇:「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厤物之意,曰:「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空間必然是中空的,由外部給定界線,在內部填充事物。空的空間並不存在;每樣東西都有自己的位置,自己的地點,自己的場所。這也讓我聯想到人生也是一個建築的空間軸,自我的位置、地點、時區、場所,操之在手隨心而定。
很喜歡書中有一段話:在真實的世界裡,設計本身就是深入研究問題的一項工具,而不只是為了尋找解決方案!設計是一種知識的產品,而這種知識是透過反覆不斷的臆測與辯駁累積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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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的元素》皮耶.馮麥斯Pierre von Meiss ◎著
#秩序感THE SENSE OF ORDER
秩序只有跟失序、混亂相關時才有意義。它本身並沒有價值,或許除了在最極端的情況下。完美的秩序和全然的混亂都不是長期可以忍受的;我們的構造物會介於兩者之間。
「習慣的力量源自於我們的秩序感。來自於我們對變化的抗拒,以及我們對連續性的追求。」建築這門藝術,就是要運用元素之間的依序性關係來建立凝聚性。
#度量與平衡MEASURE AND BALANCE
以人為尺度的空間,尺度首先指的是營造物與人體之間的相對度量關係,可不可能使用它、可不可以在身體上(走進去,在周邊移動,待在裡面)或心理上(接受它是一種符號,一個場所或一種再現)支配它與控制它。
#光與影LIGHT AND SEADE
空間氛圍是光的功能之一,概分為四種分別為1.宛如空間的光2.做為物件的光3.由一系列物體發出的光4.由表面發出的光。
本文內容部份截取至《建築的元素》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