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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比・薩克思(下稱奧比),1935年出生,就讀開普敦大學法律系,終身為自由人權尊嚴奮戰。
1948年南非政黨NP²贏得大選,實施種族隔離政策,資源、政治權力僅限於白人,黑人被迫集中居住、不能投票、不能接受教育、不能使用公共設施…。1951年12月,奧比的人權鬥士人生揭開序章,先參與由ANC舉行的Defiance of Unjust Laws Campaign,提出對不公正律法的抗議。後於1955年,參與Congress of the People,會間制訂了反抗種族隔離制度的象徵-Freedom Charter。
若說大學生活可以窺探一個人的日後,那麼奧比成為執業律師後為受到惡法侵害的人民發聲也有跡可循。被NP政府盯上的他,不只1966年流亡海外,甚至於1988年遭南非當局特務暗殺,被汽車炸彈炸斷了一隻手和炸毀了一隻眼。
肉體傷害沒有阻止他為自由奮戰的腳步,反而促使他康復後,全心投入憲法制定,推動民主轉型。
嗯,鬥士嘛,被壓制得越大力,反彈就越大力?
奧比的反彈不是以暴制暴,而是用法治真相對抗極權殘暴,他認為,如果那位在他汽車上埋置炸彈的兇手,在法庭上因為證據不足而獲得釋放-「這將是我溫柔的復仇,因為我們將生活在法治之下,讓所有人民都獲得自由。」³
《斷臂上的花朵》以奧比自傳和新南非法院判例、法官意見書交錯而成,當中可能有出乎意料的判決,也有讓生活在富裕社會的我們難以置信的案例,但不影響從中了解奧比・薩克思是如何用寬容視野,超越當時社會觀念,解讀每一個案例。
¹資料來源:維基百科(Albie Sachs、NP、ANC、Defiance of Unjust Laws Campaign、Congress of the People、Freedom Charter頁)、作者簡介
²查了網路上的翻譯,發現中文有太多同義詞,為了避免搞混決定名稱部分都使用原文。
³初接觸這個段落,覺得有自我安慰成分存在-作者很誠實的表示,「溫柔的復仇」頻繁出現在他記錄無端被拘禁的文章裡,當時因無法躍身對等權力地位,以同樣方式對待拘禁者,便從道德上衍生出的精神勝利法。但作者擔任憲法法庭大法官時,面對汽車炸彈案的參與者、為NP政府做事的特務們,依舊秉持同等理念參與判決,在維護人性尊嚴、法治的堅持毅力讓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