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以為秘密是個不成熟的詞彙,它只存在於有意識認知不想告訴他人的事件,成熟後會直接將不想訴諸他人的事件內化、腐爛在心裡,不曾提出也就沒有所謂祕密的存在。
實在不曾想過祕密竟是如此深奧的學問,故事始於一名消失的安親班老師吳辛屏,她的先生范衍重律師和最好的朋友奧黛莉紛紛前往老家尋找,卻挖出了不堪回首的陳年往事──性侵案,書中的幾個章節透過第一人稱視角,一直讓我誤以為是以失蹤的女主角為主看出去的世界,後來才知道一切是更深意的安排。
書封上的失去臉的人形,我一開始無法理解她代表的意義,看到結尾才知道,我們常會為受害者冠上應有的面貌,加上看了作者的專訪才知道,她說「我想要她們長回自己的臉。」,而不只是社會大眾認知裡受害者的臉。
有許多人在內心藏著秘密時選擇寫在日記上,但我並不曾這樣做過,因為我從小就相信世界上沒有秘密,只要那件事一離開你本人的身體,不管是透過語言或文字,都不再是秘密,總有一天會被揭露在外,這是不保險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