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𝑰𝒏𝒕𝒓𝒐
活過數個世紀,卻未能在世界及他人心中刻下痕跡,這樣的人生,該如何證明自己存在過?
十八世紀的法國女孩艾笛‧拉胡嚮往自由,守舊的父母卻逼迫她結婚生子、庸碌一生。她在婚禮當天闖進樹林裡,與名為路克的黑暗之神簽下永生契約:她可以長生不老,擁有無限的時間去探索世界。
然而契約的代價是陷入永遠的孤寂。她終將被每一個人忘記──不但家人和朋友再也不認得她,新認識的人也會在轉身之後遺忘她的存在。
二○一四年的紐約,艾笛在一間書店偷走一本希臘文版的《奧德賽》,店員亨利一時心軟把書送給了她。隔天艾笛厚著臉皮又回到店裡,理應忘記她曾來過的亨利,竟對她說出:
「我記得妳。」
難道是契約裡終究存在著漏洞?艾笛原本註定被遺忘的漫長人生,會從此化為兩人互相陪伴的故事,如想像中那麼美好嗎?
📚 𝑹𝒆𝒗𝒊𝒆𝒘
這本書的原文書名叫做《艾笛的隱形人生(The Invisible Life of Addie Larue)》,代表著艾笛註定被人遺忘的一生,每段她自認為的美好邂逅、真情實感,在別人眼中不過是「似曾相識、似曾相知、似曾經歷。」而她再也無法書寫、留下任何創作,這是我覺得最遺憾的地方,就像我們會質疑某些歷史人物的存在真實性,但你不會懷疑貝多芬是否真有其人,因為人家有作品,這就是他活過的證據,那艾笛呢?
📍靈感渴望著在世上生根發芽,而且會想盡辦法開花結果—艾笛.拉胡
在書本前半,連我都替她無法為自己留名而捉急之時,她卻漸漸領悟到一個真理:「意念比記憶更加狂野」。
記憶太死板,意念卻自由許多,可以在腦海裡生根發芽,四處散播,變得盤根錯節,就算脫離了來源,還是可以繼續蔓延。於是,她成為藝術家的靈感,存在於畫作、音樂之中,她找到了得以證明自己活過的方式。
📍「黑夜給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尋找光明。」
這是我在看艾笛時不斷浮現腦海的一句話,儘管在各個世紀漂泊四海、受盡曲折,當靈魂面臨黑暗之時,她卻從未放棄自己的人生,或是走上歧途,她始終相信生命的堅韌,跟隨自己的意念,還找到了可以留下紀念的方式。
我覺得她最終活成了自己想成為的樣子:像樹一樣,長的狂野,深深扎根,不屬於任何人,只歸於腳下的土地和頭頂的天空。
📍他其實很普通,普通得令人心動—亨利.史托斯
被懷疑是「契約漏洞」的神祕男人亨利(Henry Strauss),只需要看一部分對他的描述,就可以猜到他絕對也不是個普通人。
但是他其實也像一般人,喜歡被他人喜歡;討厭被他人討厭。就像我們每個人,渴望找到自己人生到底想要甚麼、渴望獲得父母的稱讚、得到他人的青睞,然而太容易由別人的喜歡與否來定義自己的價值,加上過度敏感於負面的情緒,總使他痛苦萬分。說到底,他想要的就只是得到他人的喜愛,為何卻始終無法如他所願?
亨利是這本書裡我最喜歡的角色,他的人物性格真實得令人心動,同時脆弱得令人心疼。就像艾笛說的:「他有缺陷,還有可以被人利用的弱點,就像普通的人類,看似亂七八糟,但這就是他們美好的地方,會過生活、會愛人、會犯錯,會有許許多不同的感受。」但請大家也不要以為他就是個無聊的人,他的感情線可是非!常!精!采!
📍這本書為什麼這麼厚!?
一本六百多頁的小說,是我至今看過的小說當中最厚的一本!我認為作者把這本書寫得這麼厚可能是要營造三百多年的漫長歲月感,讓讀者看得特別久,彷彿可以理解艾笛漂泊三百年的人生有多麼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