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位犯罪側寫師-權日勇
在這本‘追逐怪物的人’中
舉出6個殺人犯罪的追蹤實例
殺人犯的真實想法與犯案手法
也著實讓人毛骨悚然
其中有一個濟州島的案子描述
9歲女童在補習班放學後被誘拐
之後被兇手先姦後殺
兇手的誘拐方式是:“「你會寫字嗎?我不會寫字,你可以到我家幫我寫字嗎?」”
在詢問兇手犯案動機時
他說:“「我很少用到這裡(生殖器)。」”
請求幫忙是最容易誘拐孩子的方法
孩子們接受的道德教育是:「要當一個善良的孩子」,人要向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手
這種利用孩子純潔良善的兇手
你覺得他要是有機會再度自由,不會再犯嗎?
“在一九九○年代末期,有人委託布倫特.特維分析某名連續強姦犯,布倫特.特維表示:「我們心知肚明,無論這名罪犯在法庭上表現得多麼悔不當初,但在他被拘捕後,若庭上沒能舉列其不可反駁之相關證據,他不可能會停止犯罪。」”
然而,南韓從1997年12月以後
已經沒有執行過死刑
縱使變態的殺人犯被判了死刑
也只是羈押在看守所等待可能不會執行的死刑
「廢死」跟「殺人犯教化可能」
也是近年台灣熱烈討論的議題
死刑終究是 一命賠一命
還是終止一個殺人犯的殺人行為?
亦或 廢死,停止以暴制暴
堅信殺人犯的可教化性?
都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