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的紐約,一名女嬰被遺棄在修道院外。
一名男子告訴發現女嬰的修女,那女孩是他的孩子。
修女相信了,並給予身上的金十字架項鍊,幫助那對父女。
露西安娜‧阿姆斯壯,又叫做「福星」。
從小跟著父親詐騙,那是生存,也是本能。
在與伴侶前往阿拉斯加的途中,福星買了一張樂透,而且她中頭獎了。
或許不只金錢上的頭獎,她的人生也因為詐騙案,中了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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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以兩個時間軸敘事。
2008年的現在,以及福星的年少時光。
一個人為何會以某種型態過生活?必然有跡可循。
故事中的福星與父親四處漂泊。原以為能有定居之處,可以擁有真心相待的朋友,總是因為某些原由,必須不告而別。
在那些渴望親情、友情的日子裡,福星更加渴望穩定─穩定的職業、安定的生活。
書中深刻描繪了福星的內心。即便有時必須以謊言包裝自己,但依然能看見她的善良。
她年少珍惜的友情,讓她來到西雅圖,偽裝身分,只想看看對方是否安好。
走到末路時的遇見及扶持,讓她知道必須珍惜對方的信任與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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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人物都有著說謊的本能。
謊言是他們的求生工具,每一個謊言總是很自然地脫口而出。
一個名字、一種裝扮,加上一點背景及細膩的觀察。
讓人不禁想,既然有著這麼優秀的本領,為何不腳踏實地生活呢?
而在說謊/詐騙的世界裡,還是有層次的不同,有道義上的差別。
明明福星是個會詐騙金錢的女孩,卻又無法討厭她。
明明她的父親約翰是教會她這些本事的人,但也無法討厭他。
或許是看見他們在這樣的生存本能之下,仍然保有一些界線,依然對於愛、親情有著純粹的渴望與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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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書名是「幸運女神」,在書中也必須體現幸運的部分。
約翰叫女兒「福星」,因為在詐騙的歲月裡,女兒總是帶來好運,讓他們一路順遂。
在福星發現中了三億多的樂透後,這份幸運只存在當下,還是之後也能延續?
龐大的樂透獎金考驗著人性,在原本我的想象中,應該會發生的人性考驗及失望,在書中有了不一樣的詮釋。
我想,福星的幸運,肯定不是中樂透,而是獲得外人無法理解的—來自父親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