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害的事實不等於被害者意識
遭到他人的惡言相向時,一定會產生「被害」的事實,承認自己受到傷害,讓內心的情緒得到認同與慰藉,就不會繼續演變成「為什麼我要被瞧不起」的被害者意識🤕
被害者意識:只有自己被迫犧牲、為什麼一直都是我在付出,認為自己沒有被好好珍惜。我只是關心對方,怎麼可以被說是騷擾?
❶將指責改為請求
❷關注自己的自我肯定感
► 強勢的人真的很有自信嗎?
情緒化的人看起來多半強勢,容易被誤以為自我肯定感很高。
自我肯定感與尋找自己的優點之類的「正面思考」並沒有任何關係,保持「現在,這樣就好」的心態來肯定自己即可。
📌凡事都正面思考的人,其實更容易過度努力而導致身心崩潰或自暴自棄,使自我肯定感變得更為低落。
► 誠實表達自己的期待
之所以對某人產生不滿,是因為對方沒有按照自己的期待,扮演好應該完成的角色。
「為什麼」其實隱含責備🤬對方的意味。想讓對方知道自己真的很困擾,就不要說多餘的話,單純地表達自己的要求就好。
►對方要是認為自己要求太多該怎麼辦?
「要求太多」是將錯誤都攬到自己身上的自虐性說法,其實不是自己「要求太多」,只是「自己的期待從對方的角度來看不太務實」而已。
►沒有絕對的應該與正確
認為應該要感謝對方的勸告,但又覺得委屈而忿忿不平。最需要重視的不是「應該」,而是「自己的領域被侵犯時所感受到的不快」。
當人們活在「應該」之中,就會想要強迫別人認同自己的「正確」,認為所有人都應該這麼做。「應該」其實是「我都逼自己做到了」的被害者意識😢
► 學習新事物,不用否定原本的自己
在讓自己反感的勸告中,或許包含有意義的資訊,但只要當中含有「否定自己」的要素,這項資訊就不是對自已有益的。
勸告,是建立在否定對方的現狀,就算對方說的沒錯,一旦被勸告,任誰都會覺得受傷,感到不快😤
最有助益的是掌握對方的現狀,在認同對方「現在這樣就好」的基礎上,再提供對方可能實現的範圍內的建議。
►唯有自己知道什麼才是對自己好
如果太過重視自己的情緒,不會難以接受他人的建議而阻礙成長嗎?
我們時刻都在進步,但是每個人的步調及過程都不相同。何時獲得什麼資訊對自己最有助益,唯一清楚的只有自己。
如果能認同「存在即有價值」的本質,就不需要再仰賴別人來認同自己的正確。
►保有「領域」的意識
若對方認為「解釋都是藉口」,則要有領域的意識,才能保護自己。這是對方在自己領域裡所做出的評價,不認為自己受害,所以不必理會。
►只說自己領域裡的話,是最安全有效的溝通
❶將行為與人格區分開來(對事不對人),不否定對方的人格
例如:你還停留在學生思維,到底有沒有社會人的自覺?即是對人格的批評🙅🏻♀️
❷溝通時將主語換成「我」
用「你」當主語時,變成針對這個人本身進行評價。用「我」當主語時,更像是一種陳情或訴求🙇🏻♀️
例如:我希望你能留意不要犯這樣的錯誤。
❸ 理解自己的正確,不是對方的正確
當彼此的「正確」不同時,不要試著改變對方,強迫對方改變自己的「正確」,不要批判對方的觀念,先說明自己的現況和原由,讓對方知道自己的處境與思考想法💭
就算對「正確」有著相同的價值觀,有人能夠堅持,有人則無法固守,只要承認「自己努力過,但做不到」就好👏🏻就算有人無法堅持「正確」,也要給予寬容的空間。
► 最有效的方法是傾聽對方的困擾
放下對錯之爭,並非要承認自己是錯的,而是💡不再把問題圈定在「誰是誰非」的範疇裡。
不管是對方無理取鬧,還是真戳中自己心虛的要害,都要先照顧好受到衝擊的內心,再運用「領域」的觀念來保護自己,以免捲入情緒化的漩渦中🌀
#連鎖律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