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公審之所以會成為被重視的議題,不單單是網友隱匿在虛擬的網路世界之後,就好像同時也脫離了道德的捆綁,會透過文字表現出具有殺傷性的情緒。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曾造成多人輕生或被誤會而變得謹慎,還是台灣人的網路言論並沒有這麼無的放矢,我覺得比起書中舉例的日本案例,台灣的網路公審會比較有個來源。
在日本隨隨便便一個懷疑,就可以定罪別人是犯罪者,明明沒有證據還能夠引來其他人跟風;在台灣你要懷疑一個人,其他人絕對會問你為什麼這麼懷疑、有什麼證據,提出的理由不足以證明還反而被與論反噬。
網友要有一定的可能性才會跟風公審,而不是像日本一樣莫名其妙,一句話就可以起飛了,這或許是跟日本的高壓環境有關情形吧?
我覺得網路公審和司法審判的差異,在於後者是找到證據才可以將你定罪,可是網路公審是你必須努力提供證據來證明,要不然你就是個罪人。
遇上網路公審其實不用怕,立即收集證據提告並追究,你就會發現那些帶有殺傷性的言論,脫離了虛擬網路就是個彬彬有禮、靦腆內向,完全不帶有威脅性,沒什麼好怕的。
看了書中的網友反應就知道,大多數的網友發現事情鬧大,也會反省自己是否情緒過激,害怕重蹈覆轍而不敢說重話,所以提告也就等於在逐步矯正網路公審的歪風。
網路公審是必須存在且不能太過的與論工具,可以迫使政府傾聽人民的聲音,並且揭開社會不公的角落,其實也是有立功的功能。
曾經跟風支援鳳梨叔叔的保母虐童案,經過審查才發現致死原因是來自其父,這個教訓讓我在想表達出自己意見之前,會謹慎文字是否帶有罵人或是言語激動的字眼,並且加以修改。
不要什麼事都要受到實質損失才能學會反省,當你發現曾誤會他人時,除了道歉也要記得教訓,而不是偽善地又跟著去撻伐當時害你做出錯誤判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