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有道德的人,都會認為自己是個善良、無法犯下惡行。
就連米爾格倫實驗的工作人員在一開始,也直覺認定會持續進行電擊他人的受測者可能只佔少數,卻沒想到當人性被攤在陽光下的時候,居然會是如此不堪。
即使是自身權利無損、也不會有後果的服從者,在聽到對方的慘叫,卻仍然聽從主辦方繼續施以電擊的劊子手,真的是完全基於權威服從嗎?
如果權威者下令電擊,服從者只是一次次加大伏特,那的確可以說是完全基於權威服從,可是若服從者在電擊之餘,還自行增加其他刑罰呢?
當年的德國納粹大屠殺,上級者「只」是命令屠殺猶太人,那麼為什麼實際上的虐殺行為會如此殘暴。
斯坦福監獄實驗(又稱路西法效應)的結果證實,當人性獲得權力以後,就會視地位低下者如螻蟻,進行上級未傳達、更加惡劣的惡行,從正常人變成惡魔。
也就是說,德國納粹大屠殺或許不僅僅是權威與服從關係,而是服從者在權威服從的基礎下,再參雜路西法效應的雙重因素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