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敘述幾種植物的發展歷程,我主要關注了草莓那章。
今日我們最常食用的草莓品種是「鳳梨草莓」,鳳梨草莓是智利草莓和野草莓結合的雜交品種。
根據文獻記載,野草莓的栽種最早始於十四世紀。1386年,羅浮宮的花園栽種12000株。此前,人們前往森林採摘野草莓。
在十六世紀,一位法國人弗雷澤從南美洲帶回智利草莓,和歐洲的草莓相比非常巨大:「和雞蛋一樣大、和核桃一樣美」、「葉子更圓、更多肉、更多毛」,而果實「白裡透紅,味道不如野草莓細膩」。
弗雷澤帶著植株渡海航行六個月,大多數植株都沒撐過去,只有五株活了下來。弗雷澤將其中三株送給植物學家安托萬.朱西厄以裝飾國王的花園,一株送給法國西部布雷斯特的國防部長,自己留下一株。然而他採集的都不含雄株,不能繁殖,卻和鄰近的不同植株雜交,最後出現了「鳳梨草莓」。
作者在講述草莓發展的過程,首先使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幽默。例如頁41:「這世界上甚至還有一種將火雞睪丸放到草莓片上的料理,但我個人不打算嘗試這道美食……」又如:「我不會拿過多植物學細節打擾你,譬如草莓的果實底部有著凸起的花萼、五裂的葉片、側生花柱、柱頭單一、花葯雙室、縱向開裂,而且……你還在聽嗎?」
其次是他引經據典的博聞,頁41:「赫西耶(Franccscccois Rozier, 1734-1793)在1796出版的基礎植物學書籍,提到『草莓有益健康,對身心各種層面都有助益。』」頁48:「1766年,19歲的杜切斯尼出版《草莓自然史》。其師承伯納.朱西厄,另著有《論南瓜自然史》等十一部大作。』作者似乎對於古代的植物學文獻十分熟稔。
讀這本書除了瞭解植物的故事,還能知道一些名人八卦,例如頁41:「就連瑞典博物學家林奈也是草莓愛好者,他的痛風因此很少發作。」又如頁43:「路易十四貪戀野草莓的滋味,御醫禁用,他還是一掃而空。」
作者不賣弄書袋,使用平易近人的文風,講述植物的故事,是一本值得推薦的科普著作。但就書名表達的「遷徙」而言,以草莓這章為例,草莓遷徙的過程,也就是弗雷澤從智利攜帶草莓植株渡船回法蘭西的過程,並沒有表現出來,我們只知道最後剩下五株。大概沒有這方面可資的文獻,這亦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