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本書時,不禁想到雫井脩介的《檢方の罪人》。
同樣都有一起命案過了追訴時效。
在《檢方の罪人》中,檢察官最上心裡明白當初的嫌疑犯並非目前命案的兇手,但基於情感,而選擇讓對方成為現在案件的兇手。
而《天鵝與蝙蝠》中,倉木為了保護他重視的人,所以攔下過去與現在的罪責。
#時效完成是否可以認為加害人已經贖罪
白石健介律師因為年少時的錯誤,內心一直受到譴責,最後為了保護殺他的人,加工處理後續自己的死亡。
松倉一直活得不安、躲躲藏藏,但即便坦承犯罪,也是知悉時效消滅的利益。
#每個生命的價值
灰谷昭造是個吸金騙子,也是個態度惡質的人渣。
這樣的人被殺死,說實在,覺得死有餘辜。
如果我是當時的倉木,應該也會掩護白石吧。
但這樣的掩護,卻造成另一個家庭的破碎。
於是善良的倉木一直在意著,並且想要彌補。
在法律面前,人的價值是相同的。但真的是這樣嗎?
就如同在東野圭吾另一作品《徬徨之刃》中,會想動用私刑也是來自於法律給予的評價。
善良的人無端被殺害,但加害者卻可能因為保護等條件,免於死刑。
#真相的意義
這本書中,不管是檢察官還是律師,對於「真相」並非真正追求。
在倉木自白的大框架下,只要邏輯對、有證據就好。
即便白石美令和倉木和真多數表達「說謊」、「不是這種說話風格」,都無法動搖檢察官跟律師的態度。
記得以前唸書時,刑事訴訟法老師說過,檢察官跟法官要做的,是讓證據接近真相。
對被害家屬而言,首重是尋求真相,再來才是論罪。
他們兩人一起去尋找真相,以及不苛責對方,這需要高度修養與能耐,現實應該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但或許也是這樣的氣度,都白天與黑夜、天鵝與蝙蝠對調後,才能繼續理解,以及願意伸出雙手吧。
故事會不斷以不同角色的視角論述,但不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