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
5
推薦
1996年《香港文學書目》的續編
  書目通常在開頭會有「凡例」的部分,說明整本書的編輯體例。本書目沒有凡例,但有「範例」。不知是否香港的「凡例」皆作「範例」。據《教育部辭典》解釋,範例指的是「典範、典型、規範」,以「規範」來解釋,說得過去。而凡例指的是「書首說明著書內容、主旨與編輯體例的文字」。用凡例的含義會更豐富一些。   本書目旨在探討香港文學出版生態,收錄的是出版於香港的文學書籍。〈序言〉提到,香港第一本文學書目是1996年青文書屋出版的《香港文學書目》,收錄50~90年代文學作品兩百部。本書即其繼承者。   香港作家於海外出版的作品因力有未逮,沒有收錄,但有一份清單為附錄。此外,香港出版社翻印的書籍也不收錄。因限於篇幅,也不收外語寫作者。   本書目分為八類:新詩、小說、古典文學、文學評論、史料、戲劇、兒童文學、散文、其他。其他主要收錄一些難以分類的合集。此外,通俗文學因數量龐大,留待他人另立。兒童文學指的是12歲以下原創兒童圖書作品,內容為文學而非遊戲性質者。   全書規劃為:前部分是書目介紹,後面提供書目清單,最後是香港作家的海外出版品清單。書目次序以出版社、作者、書名作排列。   本書在書目介紹的部分,是從書目清單中選出一百本作品,並非每本都有介紹 文學作品在香港再版的情況很少,所以本書收錄的以初版為主。   散文部分以全書皆散文為主,若一書既有散文,又有新詩,便置於「其他」類。若是雜文、政論文等,也不收錄。 新詩類也採散文類的方式,需全書皆新詩。又,散文詩既不分在散文類,也不列入新詩類,大概會歸入其他類,但〈序言〉似乎沒特別指出。   古典文學類因許多為作者自印,甚至不公開發行,想必遺漏甚多。戲劇類的著作絕版情形很高,所以很多難以附上書封照片。此外,很多劇本其實沒出版,是排練版的劇本,本書也予以收錄。   有意研究香港文學者,本書不可略過不讀。
香港文學書目續編(1996-2016)
香港文學書目續編(1996-2016)
黎漢傑黃駿王芷茵
5.0